根据兰委办【2013】83号、兰政发办【2014】139号文件精神,我局对各企业申报的财政奖励补助进行了审核。为发挥社会各界的监督作用,现将2015年度拟兑现外贸扶持奖励资金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2016年12月8日至15日,公示期间如有质疑,请于12月15日前将有关情况和证明材料告知我局(联系电话:88887253、传真:88887109)
兰溪市商务局
2016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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