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09年2月埃及贸工部与中国国家质检总局签署的谅解备忘录规定,自2009年7月1日起,埃及进出口监控局将根据中国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签发的检验证书办理中国出口埃及工业品的验证放行。
在此,中国驻埃及大使馆经商参处提醒相关企业,在向埃及出口工业产品前,请根据两国政府签订的有关谅解备忘录规定,通过正常途径获得装运前检验证书。
(驻埃及使馆经商参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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