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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动态
纺织品服装大类中未调整退税率商品名单
 

2008年11月1日起,国家再次调整纺织品服装商品的出口退税率,部分纺织品、服装的出口退税率提高到14%。在纺织品服装的统计范围中,有部分商品未享受到退税政策,这些商品主要是受国家保护的濒危野生动物皮毛产品,及计入服装大类的帽类产品、硫化橡胶制服装等。另,绝大多数的纺织品服装退税率退升一个百分点,至14%,而42章、43章中的皮革或再生皮革制的衣服〔野生动物皮革制作的除外〕、其他毛皮衣服的出口退税率是提升至11%。


纺织品服装大类中未调整退税率商品名单

商品HS

商品名称

40

4015

硫化橡胶制衣着用品及附件

42

4203100010

濒危野生动物皮革制的衣服

42032

皮革制手套

42033

皮鞋制腰带及子弹带

42034

皮革制其他衣着附件

43

4303101010

濒危野生动物毛皮衣服

4303102010

濒危野生动物毛皮衣着附件

51

5108101910

非供零售用粗梳濒危动物细毛纱线

5108109010

非供零售用粗梳濒危动物细毛纱线

5108201910

非供零售用粗梳濒危动物细毛纱线

5108209010

非供零售用粗梳濒危动物细毛纱线

5110000010

濒危动物粗毛纱线

63

6309

旧衣物

65

6503-6507

帽类

70

70191

玻璃纤维纱

70194-70195

玻璃纤维织物

 
(中国纺织品进出口商会)(E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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